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财建〔2024〕62号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为做好以后年度我省试点申报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意愿的县(市)在确保符合国家申报要求的基础上,提前做好试点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报送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逾期未申报的县(市)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将根据县(市)申报意愿积极对上争取,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县(市)纳入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范围。
省财政厅联系人:赵晖,联系电话:0451-87096196;
省工信厅联系人:王泽宾,联系电话:15245078950;
省交通厅联系人:周晓辉,联系电话:0451-87560060。
附件: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
2.××县(市,不含市辖区)申报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请示(模板)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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