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行政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财政厅出台《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行政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备案行为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备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级层面要及时出台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在此背景下,省财政厅为加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备案行为,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体现与时俱进,突出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是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行政备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变更备案和执业许可注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跨省级区划迁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转制等行为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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