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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财政局:突出三个保障 扩大覆盖范围 为兜牢织密扎实民生底线作出财政贡献

日期:2024-10-18 13:51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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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鸡东县财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积极克服“吃饭型”财政收支压力,重点加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困难救助三个方面的民生支出,为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财政力量。

一、突出保障“老有所养”,在养老保险上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构建机制健全、多层互补、运转协调的养老保险体系,让全县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资金来源渠道。按照分担企业养老资金缺口要求,将彩票公益金预算收入30%、罚没收入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划转资金,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缺口。2012—2023年,累计投入企业养老资金617,132万元,平均年增长15%,其中鸡东县财政共分担企业养老资金13183万元。累计投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275388万元,平均年增长16%,全部为县本级投入。二是加强动态调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财政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按月足额发放,保障养老保险发放标准持续提高,保障水平提升,实现“十八连涨”。2012年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33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77元提高到2591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979元提高到5334元。三是坚持应保尽保,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足额安排资金弥补企业养老金缺口,确保养老保险持续稳定运行。2012年以来,鸡东县养老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人数从89240人增加到128141人,增加38901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人数从2012年的75000人增加到的2023年末的101000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保障人数从2012年3118人的增加到2023年末的7524人;企业养老退休人员保障人数从2012年的11122人增加到2023年末的19617人。

二、突出保障“病有所医”,在医疗保险上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夯实医保基础,把“病有所医”落到实处,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按时划转资金,推动医保安全运转。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200元(县级匹配补助标准为46元)提高到2024年的640元(县级匹配补助标准为76.8元),不断提高城乡参保居民的就医保障水平。2013—2023年,鸡东县财政累计投入医疗保险资金12.72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投入4.4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匹配1.09亿元。二是持续专项投入,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制度综合减负功能,加强政策衔接,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县乡医疗保障水平,完善构建“全民医保”体系,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2012—2023年,县财政累计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8.2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7.15亿元,县本级财政配套1.09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9亿元。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继续落实好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推进重点公共卫生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推动鸡东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综合性医院,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2012—2023年,累计投入县级医院13.95亿元,累计投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5.57亿元,

三、突出保障“困有所扶”,在困难救助上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有针对性的政策,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坚持落实落细,努力实现应助尽助。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县级预算,增强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把握救助条件、标准和范围,减少资金发放环节,提高资金运转效率,确保及时、足额安全发放。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0701万元,其中地方匹配资金12000万元。二是落实提标资金,努力做到尽力而为。建立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2012年,城市低保月人均301元,财政补助23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143元,财政补助103元;五保户散养财政补助年人均2370元,机构供养财政补助年人均3260元。2023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689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483元;五保户财政补助年人均财政补助7536元,实现了逐步增长。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努力发挥最大效益。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监管,规范困难群众救助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对照评价结果,认真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检视梳理存在的问题,落实落细各项兜底保障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鸡东县财政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把扎实做好民生工作,全面落实民生任务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确保民生底线兜牢兜实,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有增无减。

责任编辑:王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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