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圆满完成
2023年末,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两个操作指南,完善了报表体系和报告内容。省财政厅准确把握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新变化新要求,统筹部署、细化指导、严格审核,历时七个月圆满完成全省8675个部门及20897所属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36个财政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并顺利通过财政部审核。
一、统筹部署,夯实报告编制基础。全面落实全国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使用财政总会计财务会计核算信息作为数据来源的新要求,于今年1月份即开始着手,系统梳理财务会计与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关联事项,共整理22项信息要素,逐市县逐项核查对比,梳理问题类型、研究解决方法,制发《特殊再融资债券账务处理规范》等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及时纠偏纠错,夯实报告编报基础。
二、聚焦重点,细化编报业务指导。重点关注预算结余与盈余差异调节表、现金流量表等10张新增报表,组织专门力量研究编报方法,逐个项目细化取数来源,制作简单易懂、操作性强的编制手册。对于编制难度较大的现金流量表,研究确定取数标准,通过一体化系统统一提取数据,下发各地辅助编报,提高新增报表编制效率。
三、严格标准,提升报告审核质效。在财政部审核规则基础上,梳理总结历年反复出现的问题,重点关注新增报表和报告间数据衔接事项,增设155条禁止性公式和219条核实性公式,加强报告勾稽关系审核。创新汇审工作流程,在地市初审、省级终审基础上,增加地市间互审,强化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审核,切实提高报告数据质量。
四、创新应用,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财务报告模块开发,先后4次组织11个行政区划1700多家单位进行模拟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部分新增报表缺失等34项问题,丰富完善报表自动取数、与决算报告和资产报告数据核对等38项功能,全面实现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轨编报政府财务报告,保障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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