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地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中荣获全国先进
日前,财政部通报全国2023年地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我省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近年来,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视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实干为先、担当作为,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将宝贵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一是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财政资金大统筹机制,推动“四本预算”、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存量资金与增量资金聚合增效,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中央规定配套项目、民生政策性支出、发展性投资、创新领域支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必保”。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能增能减、能上能下、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过紧日子45条“清单式”管控措施和“标准化”评估机制,推动“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深入人心。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成色十足。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围绕规范收入划分、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转移支付制度等任务夯实财政体制“四梁八柱”,持续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有力提升基层“三保”保障能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添动能、向管理要效益,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实现“八个振兴”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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