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财采投处〔2024〕123号
投诉人:黑龙江省中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乡政街167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银河小区6号楼8单元6层1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被投诉人3:黑龙江工业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工业学院2024年后勤整改:东校区1公寓、东校区2公寓、资源工程学院(一实验楼)加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40207(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2日;采购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7月24日;采购项目评审日期:2024年7月26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2024年7月26日)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
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不满足竞争性文件资格审查要求,项目经理金钊(黑2232019202321092)在2024年7月15日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向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了函询。
经核实,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是“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被确定为“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W2024C001)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为金钊(注册证书号:黑2232019202321092),项目单位为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经向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函询,其回函证实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15日提交更换项目经理申请书,将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金钊(注册证书号:黑2232019202321092)变更为郑雪(注册证书号:黑2232014202320227)。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换项目经理的行为,不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中可以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形。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金钊(注册证书号:黑2232019202321092)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进行响应的行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中“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据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因本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行,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