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名单的通知 黑财库〔2024〕36号
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邀请成为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的通知》(黑财库〔2024〕34号)要求,按照金融机构自愿申请情况,我厅对符合条件金融机构的分销意愿、债市能力、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详见附件)。
请有关金融机构及时与我厅签订《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分销协议》,认真做好我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分销工作。
附件: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2024-2026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
(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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