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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6916951/2024-002797
  • 2024-11-30 14:10:00
  •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黑财税〔2024〕65号
  • 黑财税〔2024〕65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黑财税〔2024〕65号

日期:2024-11-30 14:10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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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确保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落实落细,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好住房交易契税政策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态度,抓好《公告》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住房交易契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享受住房交易契税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暂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深化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细化具体业务流程,切实做好住房交易契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要深化“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积极建立和实施信息实时传递机制、税收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双向核验机制,形成业务闭环,减少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的环节和负担。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业务,要按规定及时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共同防范执法风险。

四、完善服务措施

各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要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后房地产交易场所的人流变化情况,对办理业务窗口等候人员较多的情形,要实行“潮汐式”人员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采取增设窗口、线上办理、预约或延时服务等措施,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经验,及时制定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做好宣传辅导

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问题,让纳税人尽快全面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享受优惠的办理流程等事项。要做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房地产交易的变化情况,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反馈情况。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王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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