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日期:2023-02-01 15:27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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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承担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国有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负责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财政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负责派驻监事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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