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3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年初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逐月提升,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首季“开门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3.7亿元,增长4.2%。剔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1.7亿元,增长0.8%,可比口径增长5.5%;非税收入完成182亿元,增长9.2%。
1.从级次看,省级和县(市)级收入增长较快。省本级完成74.8亿元,增长9.6%;市(地)级完成348.9亿元,增长3.1%,其中:市(地)本级完成232.1亿元,下降1.6%;县(市)级完成116.8亿元,增长14.1%。
2.从区域看,13个市(地)“9增4降”。牡丹江、鹤岗、齐齐哈尔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5.1%、23.9%和20.7%。七台河、大庆、绥化降幅较大,分别下降47.3%、20.4%和10.4%。
3.从结构看,财政收入质量相对稳定。全省税收收入占比为57.1%,省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72.8%,市(地)级税收收入占比为53.7%。其中:市(地)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61.9%;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为37.5%。
4.从税种看,15个税种“11增4降”。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4.6%、10.9%,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小幅下降;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增长较快,分别增长90.7%、30.3%和20.8%,其他税种小幅增长。
5.从行业税收看,16个重点监测行业“9增7降”。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下降10.1%,9个行业“2增7降”,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建筑业分别增长33.4%、24.5%,煤炭开采洗选业、装备制造业分别下降41.8%、36.7%。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13.3%,7个行业全部增长,其中: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业、金融业分别增长3.4倍、1.7倍、29.1%、7.1%。
6.从非税收入看,8个项目“6增2降”。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6%,增收14.7亿元,占非税收入增加额的96.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分别下降25.4%、9.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14.5亿元,增长8.1%。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570.2亿元,增长4.7%;市(地)级完成1044.3亿元,增长10.1%,其中:市(地)本级完成456.9亿元,下降1%;县(市)级完成587.4亿元,增长20.6%。分区域看,13个市(地)“12增1降”,其中:伊春、黑河、牡丹江、绥化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8.8%、22.4%、21%和20.3%。分科目看,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3倍、76.7%、73.9%、53.6%和41.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4亿元,增长47.3%。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2.5亿元,增长25.2%;市(地)级完成28.9亿元,增长49.6%,其中:市(地)本级完成18.2亿元,增长32.8%;县(市)级完成10.6亿元,增长91.4%。分项目看,14个项目“7增7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6亿元,增长62.5%,主要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土地交易增加带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8亿元,下降55.2%,主要是去年同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支出抬高基数影响。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6.3亿元,下降23.2%;市(地)级完成61.5亿元,下降57.1%,其中:市(地)本级完成36.2亿元,下降71.1%;县(市)级完成25.3亿元,增长42.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3亿元,下降61.6%,均为市(地)级收入。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亿元,增长2.1倍。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0.4亿元,增支0.3亿元;市(地)级完成1.2亿元,增支0.8亿元,其中:市(地)本级完成0.6亿元,增支0.4亿元;县(市)级完成0.6亿元,增支0.3亿元。
四、存在的问题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造业缓税入库政策性因素影响扩大。受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同期基数影响,一季度税收收入减收10.7亿元,减收额较1—2月扩大1.5亿元,负向拉动税收收入增幅4.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6个百分点。二是煤炭开采洗选业税收收入持续下行。部分煤矿安全检查关停减产,一季度全省煤炭产量下降33.8%,叠加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影响,煤炭开采洗选业税收收入下降41.8%,降幅较1—2月扩大13.7个百分点,减收6.3亿元,负向拉动税收收入增幅2.6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三是房地产业拉动作用持续减弱。一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下降4.4%、10.8%,受此影响,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增幅回落,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完成24亿元,增长0.3%,较1月、1—2月分别回落58.8个、34.6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低于序时进度17.9个百分点。
五、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速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保持财政支出强度,稳妥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力促经济政策提效,积极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积极兑现工业振兴、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冰雪经济等扶持政策,加快分领域子基金设立运行,推动融资信用平台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二)力促财政收入提质,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围绕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培育财源税源,促进形成以产业振兴壮大财源税源、以财源税源建设促进产业振兴的良性循环。加强趋势性分析研判,加大监测调度力度,强化收入组织推进,围绕重点行业、企业、项目,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持续推进大庆油田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组织非税收入,全力推动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力促财政支出提速,全力保障重大决策落地。抢抓工程施工“黄金期”,加快财政资金分解下达,督促债券、增发国债、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推动工程项目及时结算,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组织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结余资金、偏离绩效目标和执行率偏低、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调整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急需支出,推动财政支出提速增效。
(四)力促风险防控提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补助倾斜力度,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建设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加快资产资源盘活变现进度,用足用好再融资债券、应急备付金等政策工具,切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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