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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4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日期:2024-05-23 17:13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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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9.2亿元,增长2.2%,剔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9.7亿元,增长0.1%,可比口径增长4.1%;非税收入完成199.5亿元,增长5.8%。

1.从级次看,省级和县(市)级收入增长较快。省本级完成101.5亿元,增长7.4%;市(地)级完成417.7亿元,增长1%,其中:市(地)本级完成281.5亿元,下降3.4%;县(市)级完成136.2亿元,增长11.5%。

2.从区域看,13个市(地)“9增4降”。大兴安岭、鹤岗、黑河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3.6%、19.9%和16.6%。七台河、大庆、鸡西降幅较大,分别下降38%、21.5%和12%。

3.从结构看,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全省税收收入占比为61.6%,较一季度提高4.5个百分点。省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75.5%;市(地)级税收收入占比为58.2%,其中:市(地)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66%;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为42.1%。

4.从税种看,15个税种“11增4降”。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3.1%、8.7%;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增长较快,分别增长76.1%、26%、24.4%。

5.从行业税收看,16个重点监测行业“10增6降”。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下降7%,9个行业“4增5降”,其中:建筑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分别增长19.5%、19%,煤炭开采洗选业、装备制造业分别下降40.7%、32.4%。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8%,7个行业“6增1降”,其中: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修理业分别增长2.3倍、1.3倍、9.4%、6.8%。

6.从非税收入看,8个项目“6增2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7.2%,增收7.5亿元,占非税收入增加额的68.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分别下降19.7%、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5.5亿元,增长16.1%。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665亿元,增长10.2%;市(地)级完成1400.5亿元,增长19.1%,其中:市(地)本级完成611.3亿元,增长7.5%;县(市)级完成789.2亿元,增长29.9%。分区域看,13个市(地)“12增1降”,其中:伊春、牡丹江、黑河增长较快,分别增长35.8%、31.5%、31.3%;大庆下降1.3%。分科目看,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5倍、97.2%、67.1%、61%和5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8亿元,增长29.2%。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3.5亿元,增长64.6%;市(地)级完成40.3亿元,增长26.9%,其中:市(地)本级完成25.5亿元,增长15.7%;县(市)级完成14.8亿元,增长52.1%。分项目看,14个项目“10增4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9.7亿元,增长28.6%,主要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土地交易增加带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6亿元,下降68.7%,主要是去年同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支出抬高基数影响。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6.6亿元,下降30.6%;市(地)级完成75亿元,下降70.2%,其中:市(地)本级完成44亿元,下降79.1%;县(市)级完成31亿元,下降23.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下降69.2%,均为市(地)级收入。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亿元,增长1.6倍。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0.4亿元,增支0.3亿元,增长3.3倍;市(地)级完成1.6亿元,增支0.9亿元,增长1.4倍;其中:市(地)本级完成1亿元,增支0.6亿元,增长2.1倍;县(市)级完成0.6亿元,增支0.3亿元,增长79.2%。

四、存在的问题

1—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较一季度回落2个百分点,4月当月下降5.7%,从执行情况看:一是制造业缓税入库政策性因素影响持续扩大。受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同期基数影响,税收收入减收12.2亿元,减收额较一季度扩大1.5亿元,负向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4个百分点。二是煤炭开采洗选业税收收入仍大幅减收。由于部分煤矿安全检查关停减产,全省煤炭产量下降35.3%,叠加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影响,行业税收收入下降40.7%,减收7.6亿元,减收额较一季度扩大1.3亿元,负向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三是房地产业税收收入由正转负。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7.3%、10.4%影响,房地产业税收收入逐月回落,1—4月完成30.6亿元,下降0.2%,回落0.5个百分点。

五、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锚定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双过半”目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精准施策,着力稳定收入预期、加快支出进度、防范运行风险,更好服务龙江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施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的工作机制,强化收入执行监测,挖掘收入潜力,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重点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逐一梳理非税收入项目,动态跟踪大额非税收入入库进度,积极稳妥组织非税收入,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

(二)加力提效,着力提升财政支出进度。督促各部门抓住施工黄金期,严格落实资金分解下达时限要求,推动工程项目及时结算。定期统计中省专项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及时采取应对解决措施。加速兑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做到补贴资金“应享尽享”“易享快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强化监测,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机制,硬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三保”保障情况摸排,多维度动态监测“三保”支出等关键指标,对指标异常地区及时预警,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四)压实责任,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入开展资产资源清查,加快建设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全力推动资产资源盘活变现。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推动降低存量债务利率,减轻政府债务负担。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五个机制”,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事件。

责任编辑:王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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