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5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年初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对稳增长、促发展的撬动作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3.8亿元,增长0.3%,剔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8.8亿元,下降1.7%,可比口径增长2.1%;非税收入完成235亿元,增长3.8%。
1.从级次看,省级和县(市)级收入增长较快。省本级完成125.1亿元,增长4.8%;市(地)级完成488.7亿元,下降0.8%,其中:市(地)本级完成328.2亿元,下降6.2%;县(市)级完成160.5亿元,增长12.5%。
2.从区域看,13个市(地)“9增4降”。黑河、鹤岗、齐齐哈尔、双鸭山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6.6%、13.8%、11.2%、10%。七台河、大庆、鸡西、绥化收入下降,分别下降33.4%、17.6%、11.6%、5.7%。
3.从结构看,财政收入质量相对稳定。全省税收收入占比为61.7%,省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75.2%;市(地)级税收收入占比为58.2%,其中:市(地)本级税收收入占比为66.3%;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为41.7%。
4.从税种看,15个税种“9增6降”。与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下降10.4%、3.3%和1.2%,其中:增值税剔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因素后下降1.2%;与房产和土地相关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分别增长59.7%、57.7%、21.5%和0.8%。
5.从行业税收看,16个重点监测行业“9增7降”。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下降8.2%,9个行业“4增5降”,其中:建筑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分别增长15.3%、13.2%,煤炭开采洗选业、装备制造业分别下降41%、32.1%。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5.5%,7个行业“5增2降”,其中: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修理业分别增长2.1倍、1.2倍、7.8%、5.3%。
6.从非税收入看,8个项目“6增2降”。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别增长26.1%、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分别下降13.5%、12.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4.5亿元,增长12.9%。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705.8亿元,增长6.7%;市(地)级完成1658.7亿元,增长15.8%,其中:市(地)本级完成728.6亿元,增长5.8%;县(市)级完成930.1亿元,增长24.9%。分区域看,13个市(地)“12增1降”,其中:伊春、黑河、齐齐哈尔、牡丹江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8.8%、27.3%、24.8%、23.5%;大庆下降3.8%。分科目看,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节能环保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2倍、1.1倍、61.5%、48.2%、36.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1亿元,增长12.1%。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5.1亿元,增长48%;市(地)级完成53亿元,增长9.5%,其中:市(地)本级完成32.8亿元,下降0.5%;县(市)级完成20.2亿元,增长31%。分项目看,14个项目“9增5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8.9亿元,增长9.9%,主要是哈尔滨等地土地交易增加带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9.7亿元,下降68%,主要是去年同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支出抬高基数影响。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8亿元,下降20.4%;市(地)级完成81.7亿元,下降69.8%,其中:市(地)本级完成44.3亿元,下降80.1%;县(市)级完成37.3亿元,下降21.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亿元,下降89.1%,均为市(地)级收入。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4亿元,下降49.4%。分级次看,省本级完成0.4亿元,增支0.3亿元,增长3.3倍;市(地)级完成2亿元,减支2.7亿元,下降57%;其中:市(地)本级完成1.3亿元,减支3亿元,下降69.1%;县(市)级完成0.7亿元,增支0.3亿元,增长75.5%。
四、存在的问题
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2%,4月份、5月份逐月回落,1—5月增长0.3%。从执行情况看:一是税收收入下降行业增加。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下降8.2%、降幅较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5.5%、较上月回落2.5个百分点。16个重点监测行业中,税收收入下降行业由6个增加至7个,其中:批发零售业和金融业由正转负,分别下降0.1%和6.4%。二是制造业缓税入库政策性因素影响持续扩大。受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同期基数影响,税收收入减收14.5亿元,减收额较前4个月扩大2.3亿元,负向拉动税收收入3.8个百分点。三是煤炭开采洗选业持续减收。由于部分煤矿安全检查关停减产,全省煤炭产量下降34.7%,叠加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影响,行业税收收入下降41%,减收9.1亿元,减收额较前4个月扩大1.5亿元,负向拉动税收收入2.4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低于序时进度28.3个百分点。
五、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充分释放政策效能,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力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双过半”目标。
(一)持续加力提效,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加速兑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更新换代设备的内生动力和社会消费潜力。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抓资金到位,跟踪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顺序,按照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
(二)坚持精准发力,依法依规做好聚财增收。强化财政收入分析研判,密切跟踪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收入执行情况,充分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深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逐一梳理非税收入项目,紧盯重点资产项目转让,加快非税收入入库进度,努力稳定收入预期。
(三)强化运行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实行库款支出控制监测,严格“三保”支出优先顺序,防止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对执行进度较低、保障不及时等情况及时预警提示,加强风险处置应对,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坚守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决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好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加大资产资源宣传推介力度,加快“砸锅卖铁”变现进度,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落实落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五个机制”,切实做到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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