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我厅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黑财农〔2020〕183 号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 2019 年度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整改结果的通知》(黑扶组办发〔2020〕27 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厅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为做好 2019 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整改工作,省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根
据问题资金归属划分到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分别督促各地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推进机制。为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我厅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推进机制。建立重要事项会议制度,整改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按月和季度报告整改工作进展;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将整改工作列入全厅重点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定期向整改专班反馈督办落实情况。
(三)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我厅采取系列措施加强管控。一是全面核查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 3 个阶段对全省有扶贫任务的 85 个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印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合力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全部考核评价。按照财政部要求,全省已于 2020年 5 月 20 前完成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2019 年度绩效自评价填报和审核的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扶贫资金主管处和县(市、区)进行了整改。6 月上旬至 8 月中旬,我厅组织县(市、区)开展绩效自评价抽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目前主体工作基本完成,评价结果确定后将按规定做好通报、反馈等工作。三是全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市县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准确规范编报绩效目标,印发了《黑龙江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监管工作操作规
范》(黑财脱贫办字〔2019〕46 号),举办了 2020 年度市县预算绩效管理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监管工作网络培训。培训突出实际操作性,重点就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四是全程实时监管。为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目标监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厅脱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财脱贫办字〔2020〕73 号),强化内部管控,明晰相关处室职责分工,做好市县填报绩效目标的全程实施监管工作。同时,对于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截至 2019年 6 月末,桦南县石头河子镇、金沙乡财政所结存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 2.06 万元。整改情况:该县林草局于 2019 年底已将不符合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全部返还县财政局,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财政资金暂时垫付贫困户分红”问题。2018 年桦南县用财政资金垫付光伏发电国家补贴资金收益 1800 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10732 户 24837 人进行分红,平均每户分配红利 1768.77 元。整改情况:县城投公司 2019 年分 3 次将垫付资金 1800 万元全部归还县财政局,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资金拨付、收缴、发放不及时”问题。一是财政资金拨付缓慢。2019 年 9 月 26 日,延寿县收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3400 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拨付资金 274.49 万元。整改情况:2020 年 3 月 18 日已将农机购置补贴通过“补贴专户”给予发放,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桦川县财政局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 3097 万元。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制定《桦川县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印发《桦川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 10 月 16 日已将结存在部门和乡镇资金余额803 万元缴回国库,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2019 年,克山县安排扶贫资金 6232.42 万元,用于实施扶贫项目 24 个,县财政局没有对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未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县扶贫办未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入本部门预算,并依法予以公开。整改情况:克山县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克山县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于今年 6 月对 2019 年所有扶贫项目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县扶贫办也将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编入了本部门预算,并依法公开,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扶贫项目结算不实”问题。绥棱县财政评审中心违规评审,导致多结算工程价款 8.91 万元。整改情况:县民宗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将问题资金 8.91 万元收缴到民宗局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其他支出,未造成损失,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一是泰来县采购管理部门未按照预算评审额度审批,致使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超预算 2.4 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将超过预算额度的 2.4万元追缴收回国库,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任人作了深刻检讨,确保问题不再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 2019 年泰来县财政局审批的秸秆压块设备采购,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按照规定应该进行招标采购,涉及资金 645.81 万元。整改情况:县政府责成财政局召开批评教育整顿专题会议,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任人做了深刻检讨,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增强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本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关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使用惠农补贴”问题。2018—2019 年桦川县违规领取耕地地力补贴 39.08 万元。整改情况:县财政局于 2020 年 7 月中旬责成相关部门与领补农户沟通,讲解相关政策,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替换代领补贴资金人员名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关于“未执行“一卡通”有关规定,以其他形式发放补—6— 贴”问题。一是 2017 年至 2019 年 6 月桦南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一卡通”相关规定,耕地地力、玉米补贴、大豆补贴等三项补贴由财政局转入所属 10 个乡镇政策兑现账专户,由各乡镇存入农民个人银行卡(折)内,三年共发放补贴 13.8 亿元。整改情况:县级财政局转入所属 10 个乡镇政策兑现账户的补贴已全部划转至“一卡通”账户,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 2017 年至 2019 年 9月绥棱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一卡通”相关规定,由绥棱县民政局及各乡镇转存发放高龄补贴、城乡医疗救助补贴、生态护林员补贴、轮作补贴等“一卡通”资金 4.51 亿元。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制定了《绥棱县涉农补贴“一折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督速改,及时开展回头看。以政策为准绳、问题为导向,对今年抽检概率大、整改任务重的县(市、区)在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通过重点县驻点指导、现场办公,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二)全力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审计发现“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我厅将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查摆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机制保障和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盯着问题抓整改,切实提升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
(三)强化辅导,集中培训。通过组织召开全省财政系统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培训工作视频会议进行集中辅导,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答疑解惑、明晰政策。
(四)对标对表,逐一销号。按照《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期内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协同机制的通知》(黑扶组字〔2019〕3 号)确定的程序,依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对,逐一销号,直至清零。
专此报告。
附件:黑龙江省 2019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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