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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日期:2019-06-24 17:14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享受主体】

  生产自用成品油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一)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从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税。

  【享受条件】

  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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