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风力发电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日期:2019-06-24 17:15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大中小】
【享受主体】
利用风力生产电力产品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享受条件】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能生产的电力产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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