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日期:2020-06-18 14:06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大中小】
【享受主体】
新能源汽车的所有人和管理者。
【优惠内容】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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