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日期:2019-06-26 10:49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大中小】
【享受主体】
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
【优惠内容】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征订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 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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