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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日期:2019-06-26 10:49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享受主体】

  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

  【优惠内容】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征订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 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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