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
日期:2020-06-18 14:11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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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电影行业相关企业
【优惠内容】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一、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二、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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