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我厅按照国务院《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积极、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2至2013年度,经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权威评定,我省省级财政透明度排名位列全国第5名;在省政府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把公开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厅党组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强力加以推进。
(一)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在年初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召开部门预算布置会、决算布置会和全省总预算会计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部门预决算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和培训指导。
(二)下发文件规范推进。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厅机关办公网公布了国务院《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参考和制度保障。
(三)借助平台积极推进。为加强我厅内外门户网站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能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我们对内外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创新网站信息采集、发布机制,着力扩大网站信息量,进一步增强网站影响力。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发布机制,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制度,回应社会关切。
(四)落实责任督促推进。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防止泄露秘密,个别部门因涉密不能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必须经过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财政厅备案。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报送机制,省直相关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后,要将公开的时间、公开的网址等情况及时报送省财政厅。同时,我厅对省直相关部门报送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限时改正,并将公开情况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考评范围。
二是把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重要举措,重点推进
(一)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年初省人代会后,将政府预算报告通过《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政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对预算中的民生等重点支出安排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已公开到款级,支出公开到类级;基金预算收入公开到项级,支出公开到类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公开到项级,支出公开到类级。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开了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2012年财政决算;公开了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及附表、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以及2012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3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方式等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信息上网公告;细化公开内容,增加采购需求预公告和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及预征集供应商公告栏目;上网公告采购结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从受理材料到审批结果公告均在网上办理;网上受理质疑,网上对外公开答复处理意见,评审现场视频对供应商公开,接受供应商监督。2013年,发布招标公告1794个、预公告和征求意见公告673个、中标公告754个、质疑答复处理意见67个。
(三)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2013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
(四)积极推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省12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联组会议上,9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就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保障房建设、学前教育和幼儿园建设等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项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促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政府要求,将涉及我厅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入省政府网上行政服务平台,明确网上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努力做到阳光审批、便民审批;将由我厅负责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审批事项纳入我省主要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指南,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在制定并公布171项财政审批审核制度和6项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我厅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厅共核定权力事项217个,并对应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共排查廉政高风险点330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438项,有效规范了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了依法理财和廉洁从政。
(五)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大局,着力反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营改增试点改革等重点工作,备春耕、抗洪抢险等社会关注热点,群众关切的民生焦点问题,以及全省财政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累计通过财政部网站新闻联播发布信息9000余条;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法规文件、财政信息1300余条;通过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经数据等信息近3万条,累计访问量超过35万次。同时,通过龙江政府收费公示网、政府采购信息网、龙江会计网、《黑龙江财政信息》,以及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也公开发布了大量信息,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把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环节,稳步推进
(一)指导推进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纳入公开范围的59个省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指导推进了10个省直部门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二)指导推进市县财政信息公开。纳入公开范围的29个市县公开了预算。
尽管我厅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实践中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标准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力度,着重细化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培训交流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我厅的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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