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财政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20168;传真:0451-53643884;网址:http://www.hljczt.gov.cn)。
一、概述
2017年,黑龙江省财政厅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务公开办《2017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黑办发〔2017〕9号要求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财政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黑财办〔2017〕17号),对做好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做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扎实推进省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每月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高法、省高检、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厅局、省国税局、财政部专员办、审计署驻哈办、市县政府、市县财政局印发《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经批准,于2月9日公开了《关于黑
龙江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7月6日公开了《黑龙江省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于9月13日公开了《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6年黑龙江省财政总决算》。同时,按照规定要求,公开了省财政厅年度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指导推进市县、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7〕5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7〕17号),对推进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出部署,推动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提高预算透明度;扎实推进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其他省直部门全部在省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首次实现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时间、统一形式,集中公开。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汇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和各部委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取消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文件,整理公开我省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文件并实时更新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方便市场主体及时知晓政策,享受优惠。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省级累计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5149个,中标成交公告2434个,采购需求公告365个,政策法规公告14个,质疑答复公告65个,行政处罚公告15个,投诉处理决定公告37个。
四是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黑龙江省PPP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发布政策法规41篇,对外推介项目149个,公开公示52家咨询服务机构,以及23个专业领域、600余名专家相关信息,为各地各部门PPP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全领域智力和信息服务。出台《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服务领域PPP操作流程的通知》(黑财资合〔2017〕7号),要求全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应录入财政部和黑龙江省PPP综合信息平台,明确PPP项目在各个阶段应公开公示的信息。
五是推进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工作,选择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等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代表性单位,积极配合省电视台对省直部门公开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连续宣传报道。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8件,均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办理,努力让群众在最短时间获知需要的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共有2起行政复议,其中有1起被依法纠错,1起申请人中止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6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办理,满意度较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财政部、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更加阳光透明政务的期盼,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照更高的工作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地方预决算公开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从我厅内部政务公开情况看,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专业公开力量薄弱以及平台功能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和财政部相关要求,推动提升全省预决算公开水平,提升财政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透明;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功能;进一步强化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领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促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附表:黑龙江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