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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9-02-21 10: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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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20168;传真:0451-53643884;网址:http://www.hljczt.gov.cn)。

一、概述

2018年,黑龙江省财政厅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五公开,全面落实省政务公开办《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制发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财办〔201814号),系统部署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新闻舆论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做好财政对外宣传,共通过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媒体发布信息20多条,在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00多条,黑龙江财政政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560条,关注人数5780人。制发规范性文件31个,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并综合运用图表数字、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解读。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在《预算法》规定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省本级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总额,政府预算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在省财政厅官网和省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时、完整公开了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总决算,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首次增加了2017年度全省和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公开的各项报表更加全面、说明更为详细,主动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指导推进部门、市县预决算公开。省本级除涉密部门外,全部于省财政厅批复预算后20日内完成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在公开方式上,采用双平台公开模式,即预算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后,我厅将汇总的各部门公开网址链接到省政府统一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在细化程度上,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公开内容上,增加了政府经济科目和绩效目标的相关附表和说明,公开附表由2017年的10张增加到了12张。我省129个市(地)、县(区)(不含伊春和大兴安岭16个政企合一区)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部门决算,各项报表更加全面、说明更为详细,公开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税开征、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8000亿减税政策,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增设专栏,连通财政部税收政策数据库,公布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方便查询了解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上,省级共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5610个,中标成交公告3582个,采购需求公告3375个,政策法规公告5个,质疑答复公告48个,行政处罚公告14个,投诉处理决定公告49个。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上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转让和公开招租行为,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和出租事宜经审批后,原则上由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资产337项,成交258项,未成交79项。通过公开交易,转让房产4处,拍卖公车84辆,拍卖报废资产9宗,招租房产161处。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在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交易信息,具体包括转让标的信息、评估情况、批准单位、批准文件及文号、转让底价、交易条件等。资产转让成交后,在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资产转让成交信息,对外公示成交时间和成交金额。同时,指导和督促省属文化企业、金融企业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产权交易项目决策及批准信息、相关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信息、交易价格信息及交易成交信息。

四是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号),明确扶贫资金的公开范围、公开主体、公开和公示环节、公开方式等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8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8181号),对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置财政扶贫专栏,下设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动态、财政扶贫政策3个子栏目,公开财政扶贫资金指标文件、财政扶贫动态、财政扶贫政策等信息30条。

五是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储备管理,推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明确PPP项目在各阶段应公开公示的信息。截至2018年末,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已发布项目136个,投资额1545亿元。

六是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8年新增债务使用情况。根据国家核定的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研究我省2018年新增债务安排计划,编制了《黑龙江省2018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在经省人大批复后,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及时公开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债务余额。按照财政部要求,将黑龙江省2017年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省本级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等信息,在《2017年黑龙江省财政总决算》中一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9件,均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答复,努力让群众在最短时间获知需要的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没有出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人发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7件,政协委员提案69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办理,满意度较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更加阳光透明政务的期盼,对照更高的工作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市县预决算公开还存在公开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等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宽渠道,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和财政部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着力保障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财政透明度;突出抓好群众关切领域信息公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财政涉农资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优化和改进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扩大龙江财政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及时发布财政工作政策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部门的能力水平;强化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促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9 2 20

 

附件:省财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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