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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4-02-06 09:21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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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振兴发展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精准发力支持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八个振兴”,较好完成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3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据快报统计(下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6亿元、增长8.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76.7亿元、增长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1.6亿元、下降8.5%;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9.6亿元、增长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2亿元、下降3.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1.4亿元、增长23.4%。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增长30.2%,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增加带动;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亿元、下降10.7%,主要是省级留用专项债券额度总体减少影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8亿元、下降63.7%,主要是2022年部分市(地)一次性转让国有企业股权抬高基数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7亿元、下降56.5%,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减支。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下降43.7%,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影响;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4亿元、下降97.9%,主要是2022年省本级一次性拨付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抬高基数影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91.7亿元、增长1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22.5亿元、增长12.5%,本年收支结余369.2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305亿元后,结余64.2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9.2亿元、增长13.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80.2亿元、增长11.4%,本年收支结余369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305亿元后,结余64亿元。

(二)2023年法定债务情况

1.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全省法定债务限额为8520.4亿元,其中:省本级970亿元,市县级7550.4亿元。预计2023年末全省法定债务余额为8497.3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其中:省本级968.2亿元,市县级7529.1亿元。全省各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未突破法定债务限额。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02.8亿元。按类别划分,发行一般债券1116.3亿元,发行专项债券986.5亿元。按品种划分,发行新增债券921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81.8亿元。平均发行期限13.6年,其中:一般债券12.9年,专项债券14.8年。平均发行利率2.89%,其中:一般债券2.85%,专项债券2.94%。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投向。全省共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5亿元,专项债券596亿元。按级次划分,省本级留用79.2亿元,转贷市县841.8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1157.8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893.1亿元,主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到期支付利息264.7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偿还,全省法定债券到期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三)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早出快落财政“政策礼包”,力促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综合施策稳企惠企。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60亿元,三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投放贷款467亿元、惠及企业近2万户,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318.2亿元、占全部采购份额的89.1%,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靠前发力扩大内需。省级筹集540.6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资金使用提速增效,财政资金到位率达94.2%,有力推动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哈绥铁客专、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完善落实促消费财税政策,哈尔滨市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推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引导开展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500余场,发放政府消费券达6亿元、带动消费120亿元。持续扶持文旅产业。省级统筹7亿元,兑现落实创意设计、冰雪经济、文旅招商引资等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强化全域全季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助力我省成为最热门冰雪旅游目的地,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5.1%、213.8%。

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助力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省级筹集“三农”投入规模超1500亿元,推动全省粮食生产“二十连丰”、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加力提升粮食产能。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868.6万亩、治理黑土区侵蚀沟9000条、补贴耕地轮作2616万亩;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补贴,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在全部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首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省农业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累计担保等指标稳居全国前列;积极应对局地洪涝灾害,补助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加力扶持“四个农业”。支持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助力扩大“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品牌影响力;创新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扶持壮大玉米、大豆等5个重点产业和食用菌、预制菜等7个特色产业;持续助力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累计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农业产业强镇69个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6个。加力推动乡村建设。扎实开展海伦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两类国家级试点试验,助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44个、红色美丽村庄8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现“七连增”,连续五年在国家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加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持续赋能产业振兴。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产业领域政策和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省级筹集55.3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力保障“4567”现代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创新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征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入驻金融机构26家。持续赋能创新驱动。全力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连续三年增长20%,支持实施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和“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868个;助力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净增高新技术企业825家。省级筹集39.6亿元,全力保障实施“头雁”“春雁”“龙江学者”等计划,助力“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持续赋能改革开放。省级筹集101.1亿元,持续助力深化国企改革,全力保障解决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运营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助推“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支持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互市贸易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创新招商办展支持政策,支持举办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绿博会等活动,助力“百千亿”特色园区提升承载功能,促进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

四是倾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进龙江人民福祉。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5.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9.1%。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小学、初中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20元、940元,支持1156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144所县域薄弱普通高中扩容改造,持续推动高职院校“双高”、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落实新冠患者医疗费用财政补助、医务人员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公立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40元和89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助推实施考古勘探发掘、文物保护利用等重点项目48个,支持成功申办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多措并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689元/人月和483元/人月,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1916元/人月和1478元/人月。助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筹集管理,支持全省发放租赁补贴17.7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90套,开工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36.8万户(套);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实施燃气、供热、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583个。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快速筹集下达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助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温暖过冬。

五是强化绿色龙江建设投入保障,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省级筹集82.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动城镇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建和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实施,我省连续四年位列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助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财政支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级筹集133.6亿元,推动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推进三北防护林、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支持营造林129.45万亩,修复治理草原36.1万亩、退化湿地1万亩,双鸭山市入选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完成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整体验收。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城市热电联产热源及智慧供热,扎实推动佳木斯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助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四)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加强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依法接受审查监督。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要求,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高质量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0件,按时办结率、沟通覆盖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修改、废止财政管理制度152件,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加力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度持续提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并在全国首轮获批实施。构建落实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体系,实行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全流程网上办理,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领域5项评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突出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创新建立政府债券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债券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坚持跳起摸高、晋位赶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等工作得到国家通报表扬。

三是全面强化绩效管理。制定《关于强化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导意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省级项目支出、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经济发展、农业、社保等领域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1443.1亿元,提出结果运用建议320余条,优化调整资金额度55.8亿元,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予以倾斜、对长远战略项目加强保障,充分体现“花钱必问效”。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省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9万个,审减额106.7亿元,审减率11.1%。加强资产统筹盘活,全省盘活利用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账面原值35.9亿元。

四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制定《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对129个责任单位、8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罚中介机构8家,有力整肃行业风气,维护经济秩序。

五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成财政运行统计监测平台,穿透式监测有效加强,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各级次、全流程业务贯通,覆盖省市县三级预算单位2万余家,数据质量在财政部考核中居于各省前列。深化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电子票据单位覆盖率达到99%。“一卡通”平台快速精准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509.2亿元,惠及3928.2万人(户)次。

六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在国家核定法定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有效管控债务规模。制定全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率先通过国务院审核,定期开展法定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充分利用政策工具缓释债务风险,全省到期政府性债务全部按期足额偿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管控措施,加强“三保”支出保障能力动态监测预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同比增长16.9%,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得益于省委坚强领导、有力推进,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关心支持,得益于全省各地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结构不优,财源培育仍需加力;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性风险突出,风险防控任务较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财会监督仍需加力,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有利机遇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出台支持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政策措施,财政部等部委跟进制定配套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助力我省以政策红利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系统部署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推动我省“五大优势”持续转化为可持续振兴新动能;我省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深耕特色文化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对俄开放合作等独有优势领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都将为全省经济稳中有升、财政收入提质增量奠定坚实基础。从面临挑战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原油煤炭等大宗能源价格波动、落实国家减税政策等因素将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保障“三保”兜底、粮食安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一)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持续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产业扶持等惠企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培植壮大财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和增发国债带动放大效应,强化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开创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出预算编制注重把握五项原则:一是着眼全局保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做到中央规定配套项目必保、民生政策性支出必保、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等发展性支出必保、科技人才等创新领域支出必保、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必保等“五个必保”。二是集中资源办大事。完善财政资金大统筹机制,推进“四本预算”、不同级次资金、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存量与增量资金聚合增效,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协同发力,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精打细算提绩效。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予以倾斜,对长远战略项目加强投入,推动政策实施效果提升和资金使用聚力增效。四是过紧日子稳运行。在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和不影响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类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足额保障各级“三保”支出,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五是强化监督促规范。持续加大对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等重点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二)2024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466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5%,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201.3亿元,收入总计5667.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13.3亿元(不包括中央未告知、无法编入预算的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预算增长6.9%,加上解中央支出等54亿元,支出总计5667.3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99.5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1.7倍,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128.8亿元,收入总计528.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9.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8.2%,加调出资金等128.7亿元,支出总计528.3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2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71.5%,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5.7亿元,收入总计27.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9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3%,加调出资金18.8亿元,支出总计27.7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790.8亿元、与上年持平。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56.5亿元、增长9.8%,本年收支结余34.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市县预算需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上收支计划安排为省级代编。

(三)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99.6亿元,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085.3亿元,收入总计4384.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97.1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等2787.8亿元,支出总计4384.9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6.3亿元,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128.8亿元,收入总计145.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8.9亿元,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76.2亿元,支出总计145.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3亿元,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5.7亿元,收入总计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亿元,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5.7亿元,支出总计7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52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0.6亿元。

(四)省级重点专项安排和支出政策

1.支持农业农村方面46.4亿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保障,锚定当好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率先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兑现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快打造大食物观先行地,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一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快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薄弱环节改造,实施“稳粮稳豆”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探索建立国家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的有效路径,落实生产者补贴政策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扩大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畜牧业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保险等政策范围,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统筹发展“四个农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扩量提质,落实高端肉牛“百千工程”、奶业振兴计划等政策措施,支持开展冷水渔业振兴和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加力培育“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龙江品牌,打造大食物观先行地。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县域经济奖励政策,培育壮大产业园区和立县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支持产业发展方面55.6亿元。建立产业政策资金预算稳定增长机制,围绕支撑“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不断优化支持方式,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新增长点。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促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加速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产业发展,全方位、全链条、全流程推进“数转智改”项目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落实企业技术改造、首台(套)创新产品等补贴政策,综合运用贴息、奖励等支持方式,引领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关键环节技术改造,推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食品、农机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兑现落实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项目建设、石墨产业发展、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奖励等政策措施。加力打造汽车、现代玉米精深加工、中高端食品等支柱型产业集群,壮大航空航天、电力装备、关键基础材料等引领型产业集群。支持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前瞻布局深空、深海、深地等未来产业。发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培育壮大生物技术、生物育种、生物医药产业链条,支持创意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支持办好第六届旅发大会,大力发展全域全季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标杆带动作用的数字化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创造水平,进一步鼓励企业细分市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支持科技创新方面38.9亿元。建立省级科技、人才政策资金预算持续增长机制,聚焦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向龙江振兴发展需求,持续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区域创新能力,助力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振兴发展“最大增量”。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实行稳定支持与竞争立项相协调的科技投入机制,支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实施,聚焦产业链技术瓶颈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研究,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全面落实新时代创新龙江发展60条政策,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发展,谋划布局省实验室建设,高水平建设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持续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支持高水平建设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化,落实科技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孵化、产业化落地全链条综合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切实把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深入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措施,优化实施省级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向解决高端紧缺人才实际需求聚焦倾斜,倾力打造育才聚才平台,全力保障“头雁”“春雁”和“龙江学者”支持计划落地见效,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4.支持扩大内需方面233亿元。坚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形成投资和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发挥好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用好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和增发国债等政策资金,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带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国家清单范围内的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农林水利、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快推进哈绥铁伊客专、佳同铁路扩能改造、哈尔滨都市圈环线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哈尔滨机场二跑道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用竞争性立项评审机制,早发快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动项目早开工、资金早拨付,加快项目投产达效。推动消费扩容升级提质。继续在汽车、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政府消费券,落实省级补助政策,支持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深挖大宗商品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知名电商、头部平台在龙江扩仓增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优化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目标,完善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引导市(地)聚焦高附加值、高贡献度、高牵动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效。优化省级展会活动经费计划管理,按照“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审核标准、统一纳入预算”的原则,择优支持规模大、知名度高、项目签约落地预期效果显著的展会项目,集约高效发挥展会资金的招商引资拉动作用。

5.支持改革开放方面47.2亿元。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支持壮大国有资本实力,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政策,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实施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和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突出绩效导向,严把绩效关口,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引导企业明晰发展方向和资金投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推进对俄贸易提质增效。支持实施“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方案,创新对俄边境贸易模式,提升大宗商品落地加工能力,完善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继续扩大对中小微企业承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巩固对俄开放合作“排头兵”地位。持续提升口岸效能。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推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强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深化自由贸易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创新发展;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黑瞎子岛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边民互市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对俄合作领域。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继续实施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扶持奖补政策,支持高质量建设哈尔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国际物流集散枢纽,发展壮大物流产业链,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助力畅通实体经济和产业链循环。落实哈尔滨国际航空客运奖励政策,吸引更多旅客向我省聚集,推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深入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实施更有力的边民补助机制,财政政策和资金继续向边境地区倾斜,推动改善安居守边条件、群众生活品质,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6.支持生态环保方面39.4亿元(含地方政府债券)。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支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和国土绿化、“三北”防护林建设,继续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支持推进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资金筹措和统筹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奖惩政策,助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型。落实和完善水、大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新型环保、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林下产业品牌打造和林业增汇项目建设,着力将我省碳汇、林木等核心资源禀赋转化为投资优势,推动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7.支持民生保障方面205.3亿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精准发力,加快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补齐民生短板,推动民生改善更加稳固、更可持续。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政策,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人年提高到670元/人年,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防线”。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待遇及安置政策,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和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高职院校“双高”和中职学校“双优”及部省共建示范区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支持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落实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支持边境地区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对新建边境职业院校给予办学支持。深入实施健康龙江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89元/人年提高到94元/人年,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可持续运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持续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振兴计划,支持重大主题宣传和舆论引导,筑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阵地,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全力支持筹办第九届亚冬会,提高龙江冰雪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全力支持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等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条件。

8.支持安全稳定方面171.7亿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提高监管能力、防范重大风险的基础上,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统一。强化安全领域资金保障。支持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筑牢“食安龙江”安全防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支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强化重点物资储备。支持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救助机制,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做好全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重建以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中央增量财力性转移支付,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保持省对下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支持市县政府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提升市县财力保障水平,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党中央批准同意的一揽子化债方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充分运用国家化债政策,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防止违规违法新增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持力度,保障亚冬会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助力“科技兴警”、“智慧法院”和“智慧检务”建设,支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化解矛盾,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推动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不断向纵深推进。

预算执行中,将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确保上述支出政策落实落地。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省级可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4年1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3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40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90亿元。

(五)2024年法定债务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4年新增债券3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3亿元,专项债券117亿元。按级次划分,省级留用103.2亿元(一般债券54.2亿元,专项债券49亿元),转贷市县216.8亿元(一般债券148.8亿元,专项债券68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预计2024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758.1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473.2亿元,计划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偿还;到期支付利息284.9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偿还。

三、2024年预算执行保障措施

2024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大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用好“四个体系”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精打细算统筹财政资源。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推进财源建设,聚焦发力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不断培育壮大经济增长点和财源贡献点;用好信用融资平台,推动税务大数据、监管部门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大数据三方信息共享,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稳妥组织非税收入,力促全省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善财政资源统筹长效机制,强化“四本预算”有效衔接,高效统筹中省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向高质量发展领域聚集,提升重大决策财力保障能力。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使用效果不好的资金腾出来,做到发展领域舍得投、重点支出足额保。推进“互联网+资产管理”,建设全省资产盘活平台,强化资产盘活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快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依法依规加强财政管理。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延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链条,强化跟踪问效,重点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稳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益。压实主管部门政策资金兑现审核主体责任,加强专家和第三方机构评审过程管控和结论把关,提升资金分配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会计评估、预算执行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三)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创新。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质量,推进业务衔接和数据共享,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强化主责主业监督,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高效惠企利民。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持续打造阳光财政。紧跟国家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动态,加强前瞻性、基础性研究,积极参与国家财税体制改革领域政策制定、方案设计、工作试点。

(四)做实做细风险防控工作。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在保障重点支出和不影响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科目清单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培训、论坛、展会、庆典等公务活动经费,做到“节衣缩食”见真章。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严防投资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锦上添花”项目。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机制,压实市县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优先次序,打满打足“三保”支出预算,落实省对市县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积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和数据共享,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持续用好“五个机制”,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持续深化创新型、发展型、民本型、稳健型、法治型、勤廉型财政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学习型机关创建水平,加强专业精神培育、专业技能培训、专业人才培养,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各项预算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为奋力开创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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